THE BEST SIDE OF 新樓盤

The best Side of 新樓盤

The best Side of 新樓盤

Blog Article

擔保人需有更高入息要求: 部份人可能曾替親人做了物業按揭擔保人,之後再購入一手住宅,但他們並不知道當成為擔保人後,會被銀行視為第二層樓,供款佔入息比率計算上需收緊一成,首期增加下變相應付不來,而需要放棄繼續交易。

內容屬影片或文章作者個人意見,不代表本網站立場。本網站無法核實上述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文字、聲音及影像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原創性。

買樓的第一步是網上搵樓,第二步是睇樓,第三步是傾價,傾好傾錢,接下來便是由買賣雙方簽訂「臨時買賣合約」(臨約)。

然而,現時部分臨時合約加上「必買必賣」的條款,若果買家簽署這類合約後撻訂,情況跟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差不多,可能被追差價。謝天良指,二手樓臨時買賣合約加上「必買必賣」條款,等於正式買賣合約,若果買家放棄成交,業主同樣可追討重售後差價。

本網頁所提供資料僅作參考用途。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,中原網頁及中原地產概不負責。

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 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,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。

  這個問題在上一次podcast,我已經說過「合理」兩個字。不知在哪裡傳出了「鍾意點訂價都得」的說法,有谷友私訊問過我們這個問題,我們覺得有必要釐清。

同時,針對部分消費者預約成功後遭遇商家加價的問題,平臺將優先協調酒店以預定價格履約,並先行墊付費用,以保障消費者預約出行。核實後,平臺將進一步處理,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。

不論一二手買賣,如果買家已經簽署「臨約買賣合約」(通常同時付細訂),但選擇放棄訂金,終止交易,賣家便會沒收訂金,買家這行為就稱之為「撻訂」;相反,如果是賣家取消交易,則需要賠償買家一筆相等於臨時訂金金額的款項。

移民、海外樓 買樓 裝修、設計、驗樓 按揭 click here 新盤 獨家優惠 請問居住的物業是?

‧ 反骨孫生被控性騷...反擊「要回應什麼」 「酷炫認不意外」撂重話:不要跟他出去

還在為高房價發愁嗎?想知道更多專業分析和房巿風向,快進即賞屋看最新趨勢。

理論上,不論臨約是否已送往打釐印,亦算是一份有約束力的物業交易文件,買家事後想加名轉名,則屬新一項轉售交易,買家或須就此再付「從價印花稅」及適用於短期轉售的「額外印花稅」。

買樓時,很多人以「儲首期」為目標,往往忽略了首期以外的諸多支出,如印花稅、律師費、按揭保險費、地產代理佣金等,即使是買「上車盤」,周邊支出亦可達數十萬港元,不熟悉買樓程序的樓市新手,或因計錯數而買下自己根本買不起的物業,導致撻訂收場。

Report this page